這年頭,不難在餐廳中找到,一雙雙的情侶雖然在拍拖但卻又沒有半點交流。
這邊廂不是自顧自的拿著手機上網打機,就是偷瞄鄰桌那一個長得比較可愛的別人女友,
另一邊廂卻忙著上載剛拍下的自拍照食物照禮物照到臉書分享大曬幸福,
忙著確認到底有多少個Like,
貌合,卻神離。
要是一個不幸意外碰上了親朋戚友,還得即時變臉迎合,
只差在還沒像八掛雜誌裡那些明星一樣,立即補妝兼擺出一個V字型手勢讓你拍照。
這種靠like數量來確定自己幸福指數的戀愛,真的有夠讓人納罕。
要說他們愛著對方呢,又好像不對味。
要說他們不愛對方呢,也好像不盡然。
說穿了,也許不是不愛,只是曾經心愛,或者,不很愛了,而已。
也許只是人們都習慣了對方的溫存,習慣了墮性的依偎,
表白需要勇氣,分手需要更大的勇氣,
雙方都不想願被冠上罪人之名,相就過著自欺欺人的日子,而已。
於焉,存在於他們之間的感情,
都變得雞肋,更好,都不過還好。
看過這麼多教自己都汗顏的畫面,我真的搞不懂,
為什麼這年頭仍然這麼多人都只在乎愛的長度,卻不在意愛的深度。
也許大多數的人,都認為結果比過程更為重要。
還是因為大家身邊的人都只關心一雙戀人會否結婚,能不能走到最後白頭皆老,
然而一個男人婚前已經對你不怎麼好,婚後也一定不會變得更好,
以Like爆指數來確認自己的幸福指數,又有什麼幸福可言呢,其實。
也許,我們都早已心知,早已看穿,卻不願說穿,更不想被說穿。
卻只能繼續以愛之名,一再自欺,或者,甘願被欺。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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