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都喜歡寫文章,跟Blog友交流互勉。
回看這兩個月來,共生產了近二十篇文章。
還記得小時候,媽媽總是跟我說:
你生來本該就是女孩子,誰知是不是投胎轉生時順手牽羊,把屬於別人的小東西都帶過來現世了。小時候每次聽過後我都不以為意。
到現在,跟女性朋友聚舊聊天,她們總是不約而同的跟我說:
你內裡怎麼看都是女人一樣。盡是女人的心思想法。
聽到這番話語,好吧,我認命。
可能我投胎轉世時閻王給我開了個玩笑,本來是女人,卻著我把煩惱根都一併帶了過來。
害我現在弄得半女不男,帶著女人的腦袋,卻是男人的軀體。
算了,既然當得了半個女人,就乾脆讓我把李清照,三毛學著,把婦道人家的盪氣迴腸都抒發出來好了。
對,我就是那種看小說會黯然落淚,看電影會經常眼眶一熱的那種人,有時候總會討厭那個如此敏感細膩的我,感受太多,鬱結就更多。
鬱在心裡,鬱斃了可不行,不吐又不行,
可又不能在家中十二隻眼睛底下對著馬桶大吐苦水。
沒辦法,唯有對著電腦寫寫寫,我手寫我心,
像排毒一樣,把文字都排了出來,結就解了,肚子舒服多了。字到病除。
又好像姊妹們久敝在心裡那堆鬱悶,然後瞄準身邊人臂膀上的那坨贅肉狼狼地咬--
呼!
爽!
寫過吐過咬過,又一條好漢。爽歪歪的。嘻。
說起文章,以前喜歡寫小說,現在都改寫散文,還是一次過瀉出來比較爽。
我的文章都比較沈重而灰暗,但卻帶點詼諧。
但我更不喜歡那千篇一律的勵志書籍, 陽光燦爛,卻失真了人性的陰暗。
我都只挑幾篇比較符合大眾口味的才貼出來分享。又或者給某些朋友的肺腑之言。
其實要把自己的作品放上臉書分享,的確是有點難堪,看著那個赤裸裸的自己,
搞不好還要被冠上個什麼自戀自悲的稱號。滿羞愧的。
小弟不才,也不敢說上是什麼大道理,
只是文章中有自己經歷,也有朋友的經歷,
有人喜歡看,就分享一下無妨。
自己歡喜的,是有知音人。天涯若比鄰。相識何必曾相逢。
有共鳴,看過笑過,悲過喜過,就好。若有得著,就更好。
不喜歡的,當娛樂八掛新聞看完就好 ,畢竟我們都是受儒家法家思想啟蒙長大,潛移默化。
太過裸露的真實未必人人受落 。看過就算了,別太認真,反正人生都是一場遊戲,
世事如棋局局新,局中有局,局外又有局,過於認真,終教自己陷入困局,萬劫不復。
哎,人家又不是聖人,有嗰句當然講嗰句啦,其實又有什麼好慚愧呢。
其實寫作,不外乎抒發抒懷,閒時回看自己的筆墨,還是別有一番風味。
學Blog友話齋,開心沒墨水,
說得一點也沒錯,快樂時都忙著尋開心去了,
還哪來的空閒與靈感跟你墨跡咧!
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