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毛衣。頸巾。

路過看到某日本零售店舖的廣告,不禁讓我駐足細看。
相片中充滿溫和的光線,中央是幾件摺疊好的毛衣,
旁邊亦很清淡地配上四個字〈溫暖人間〉,
沒有浮誇嬌艷的模特兒,也沒有天真爛漫的笑容,更沒有搞笑抵死的爛Gag,
就只有簡簡單單的毛衣照片配上簡簡單單的四個字,洋溢著無比舒適泰然的溫度。
只需用眼睛看著已經能感受到那份溫暖滿足。

看到毛衣,又想起了那一條某前度送給我的頸巾,那一條足足讓我等了九年的頸巾。
沒錯,十一年的感情裡面,一條足足織了九年的冷頸巾。
抱歉,我不懂織頸巾,別問我為什麼要織九年。
我只記得第二年某個天寒地凍的晚上,她嚷著要給我織一條頸巾,
然後每年的冬季,都會有幾晚看到她在埋頭苦織,
織完又拆,拆完又織,織織復織織,
可是,每天醒來後我都總是失望而回,
然而她總是會回答:沒辦法,你的要求實在太高了。
說完後又好像把頸巾的事都忘個一乾二淨沒事兒的看電視去了。
每到冬去春來,又再次目送那袋毛冷被送進衣櫃裡封印,
那個向毛冷球們含淚揮手的我真的很想學梁朝偉大吼一聲:
三年啦!老闆!三年又三年!我到底仲要等幾多個三年?
最後,那一份姍姍來遲的溫暖感動,等了九個秋冬,我終於如願。
只可惜,那頸巾只暖過我一個寒冬,分開後我也沒把它帶走。
雖然,頸巾和人都已不在我身邊,但那一針一線的溫度都早已烙在我心裡,
那低頭苦織的樣子都刻了在我腦內,到底實物還在不在,其實都已經不很重要了。
結果,算喜又好,算悲又好,真的不很重要,
畢竟,我們都早已得到了過程。
有時候,放得下又未必等於忘得了,忘不了又不等於要把那堆零星的碎片重新湊拼,
儘管到最後是失了對方的人,還是曾經得到過對方的心,
只要愛過暖過,已經沒什麼好遺憾的了。
只要曾經擁有過,又何必在乎天長地久呢?其實。